第一篇 意识
第二章 知觉;或事物和假象
[二、事物的矛盾概念]
所谓的知觉者,就是将事物作为自己对象的意识。当采纳对象时,抱有纯粹统握的态度,也就是在意识里不加预设的、不加改变的,这时得到的从属与意识的东西,就是真实的东西。而假如意识在采纳对象时有所作为,有所增改,那么真理就会出现改变、扭曲、曲解。
第三篇 (BB)精神 第六章 精神
精神是理性进化的下一个形态,在该阶段理性确信自身既是一切实在性的这一确定性已被提升为真理性,并且理性意识到它自的自身即是它的世界、而世界既是它的自身。(外在他物与内在意识的统一)
接下来探讨伦理实体,目前被标为精神本质。这里反复提及现实性、活的这样的词语。强调“伦理”这个概念不仅仅只是停留在人的意识里,还是行动出来的,是一种作品。
意识迄今为止的一切形态都是精神这一本质的一些抽象。这些意识形态,意识到精神在分析自己,在区别自己的各个环节并停留于那些个别环节之上。这里用到停留一词,即说明各个意识形态是一种惰性的阶段,如果不挪动脚步继续前行,就仅仅只停固在一定的位置或水平上。就像书中后面讲到,这些环节在孤立中有这样的假象,仿佛他们真是些孤立的环节。意识形态之所以能够进步就是各个环节的意识形态对自己的反思。当精神反思时执著于这样的环节时,即它自己是对象性地存在着的现实性,即没有以自己作为对象,而只是像懵懂的婴儿般的感受这个世界时,精神就是本身包含着感性确定性、知觉和知性的一般意识。反之,当精神执著于分析的另一个环节,即它的对象就是它的自为存在时,那么精神就是自我意识(似乎是说外在对象是精神通过自身努力创造出来的,也就是说精神是外界的本质)。
一、真实的精神、伦理
[III.抽象的人格,世界主宰]
这里提到世界主宰这个概念,类似与君主,是众多单一的人格的所选择出来的。由于个别的人格在脱离多数人的时候,是孤单的且无力的,则当一个人被推举成为一个与绝大多数对立的世界主宰这样一个角色的时候,也没有能力掌控其权力。因而就会有着巨无霸式的放纵无忌,并对他的臣民们采用摧毁性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