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学》译者导言
一、《精神现象学》一书的写作经过和作者当时的政治态度
《精神现象学》一书是黑格尔于1805年冬天开始动笔写,于1806年10月13日 耶拿大战 前夕的深夜最后完稿的。全书除最末论绝对知识部分是根据他几年前的旧稿补充整理而成之外,基本上可以说是在一年的时间内一气呵成的。 也就是由于这种情况,这书前部分写得较从容,分析也较细致,及写到末后部分时,因拿破仑进攻普鲁士的战争快要爆发,又因与出版家订有合同,必须在10月中旬交完全部稿件,不然,印数就将由1000册减到750册,稿费也将随之减少,所以本书后一部分是在这样紧迫的情况下写出的,因而分析较少,纲要式的话较多,有时特别晦涩费解。(宗师也有为五斗米计较的时候。)
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是当时时代精神的反映。同时也通过哲学的方式表达了他自己在哪个时期内的政治态度。
二、“现象学”的来源和意义
“现象学”意义在黑格尔看来,就是由现象去寻求本质。当人们观察事物时,宗师由外以求知其内,由表现在外的现象以求把握其内在本质;这就是现象学的研究。黑格尔于规定现象学的性质时,强调意识在其自我发展或提高的过程中,意识使其自身的现象和它的本质同一。意识经过矛盾发展过程,达到它的现象和本质的同一。而人们研究、描述、分析意识由现象达到与本质的同一的过程,亦即由现象到本质的过程的学问就是精神现象学。(黑格尔是客观唯心主义者,因而这里的意识就代表一种类似上帝一样的概念,外在世界是其发挥出来的现象。但是这个意识并非一开始就能了解自己的本质,就像人在儿童时期并不能对自己有完整的认知一般,会有一个成长成熟的过程。而改过程伴随着意识形态的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最终宛若年长智者般的对自身有着明晰的认知,而该过程即是精神现象学。这颇为类似孔子所曰的:“十岁不愁、二十不悔、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七十古来稀 ”。)